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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审计局2023年第17号

2024-06-30 通风蝶阀

详情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伊川县审计局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7月26日,对伊川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

  伊川县财政局是伊川县人民政府设立的职能部门,主管伊川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宣传、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基本建设投资评审、社保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并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控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伊川县财政局2022年底在职职工201人(含乡镇财政所72人),离退休89人(乡所34人),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农业股、基建股、综合股、企业股、社保股等15个股室,下设投资评审中心、财政信息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国库支付中心、乡镇财政业务核算部等5个事业单位和15个乡镇(街道)财政所。

  2022年伊川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4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6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2756万元,上年结余81675万元,调入资金324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44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92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1604万元,占预算的91.29%,比上年同期减少3.23%,减少7062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41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71%,与2021年相比减少7835万元,同比减少5.26%。其中:

  增值税收入3945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319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67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47万元;个人所得税收入492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78万元;资源税收入1113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5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3464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11万元;房产税收入5931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36万元;印花税收入371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900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26万元;土地增值税收入1909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47万元;车船税收入204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万元;耕地占用税收入1426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44万元;契税收入870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03万元;烟叶税收入331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5万元;环境保护税收入229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8万元;其他税收收入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万元。

  2022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7045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29%,与2021年相比增加773万元,同比上升1.11%。

  其中:专项收入326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3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91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76万元;罚没收入6321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84万元;国有资本营收3328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74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595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490万元;捐赠收入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27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9万元;另外的收入702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48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4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012万元,调出资金164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65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987万元,结转下年83113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13403万元,占预算的83.26%,比上年同期增加43837万元,同比增加11.8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56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9.54%;公共安全支出9534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2.31%;教育支出79342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9.19%;科学技术支出23252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5.6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64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04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7.76%;卫生健康支出40484 万元,占公共财政9.79%;节能环保支出17406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4.21%;城乡社区支出19840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4.80%;农林水支出59627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4.42%;交通运输支出18319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4.4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89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0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79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83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26%;住房保障支出12698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3.0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4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08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66%;额外支出628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0.15%;债务付息支出6135 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4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0%。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征收收入89427万元,占预算的37.26%,比2021年度减少81244万元,同比减少47.6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797万元,占预算的58.82%,比2021年度减支24885万元,同比下降16.41%。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际完成0万元,比2021年减少69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的减少600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仅含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含纳入市级以上的6项基金)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39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5255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14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6799万元。

  2022年收入合计14529057.58元,其中: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合计14657854.57元,其中:全部为业务活动费,本年收支结余-128796.99元。

  审计根据结果得出: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政协的指导和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强化财政收入管理,科学统筹安排支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确保了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有效落实。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超预期因素冲击,县财政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2022年伊川县财政运行较为平稳。

  伊川县财政局能够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2022年县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和决算草案报表等会计资料反映的财政收支经济活动和会计信息基本真实,收支核算管理基本合法,因此我局认定,伊川县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线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由于存在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未完成、超范围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收入应缴未缴国库等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问题159383.51万元,占审计总金额1476532万元的10.79%。因此我局认定,伊川县财政局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

  截至2022年底,伊川县已下达指标但未实际支付的结余结转资金91966.34万元,同期国库存款仅7542.7万元,同时,累计超借上级资金65639.07万元,财政库款收不抵支,存在比较大的支付风险。

  2022年底,伊川县纳入隐性债务监测平台债务378333.86万元,2022年计划化解隐性债务72506万元,实际化解65723.9万元,6782.1万元化解任务未完成。

  (1)截止2022年底,伊川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应缴未缴国库款5872.04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营收5820.23万元、报废款51万元,利息收入0.81元。

  (2)截止2022年底,伊川县财政局综合股应缴未缴预算款1757.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92.73万元,罚没收入488.10万元,基金收入1054.59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4.36万元。

  (3)截止2022年底,伊川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另外的收入”明细账中利息收入11.68万元,应缴未缴国库。

  伊川县财政局2022年底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部分非税收入记入“待查资金”共计3000.83万元,未及时纳入预算管理。

  伊川县财政局2022年度通过伊川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407.78万元,其中:拨付伊川乡村振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经费94万元、伊川国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经费283.78万元(其中:伊川县金利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经费20万元)、洛阳兴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经费20万元、伊川东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经费10万元。

  2022年财政局下达至各单位的年初预算指标,部分预算指标执行率低于30%。

  2022年,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0000万元,年初部门预算实际安排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52074.23万元,部门预算到位率21%,代编预算占比79%,代编预算规模较大。

  截止2022年底,县财政局综合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往来账款6436.31万元长期未清理。其中:应收款3519.97万元,暂存款2916.34万元。轴承厂劳动服务企业、平等经联社、白元肉联厂、东方石油化工厂、杜康酒厂、阀门厂等企业已经不存在,仍未按规定核销。

  比如:县教体局以“结转资金202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级资金(洛财预〔2020〕663号)”、“商品服务支出(生均公用经费)”等资金文号名、会计科目名称为项目名称入库,未按照财政部门的命名规则规范入库。

  县水利局以“西干渠灌溉水费(预算草案)”、“预算草案县级抗旱经费”等以预算草案为项目名入库,未按照财政部门的命名规则规范入库。

  县自然资源局以“2021年结转结余”、“土储中心”为项目名入库,未按照财政部门的命名规则规范入库。

  抽查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发现,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单位未按照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填写项目预算申报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完善、审核不规范。

  抽查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发现,县卫健委、县水利局、县公安局、财政局企业股等单位未按资金文件要求做预算绩效管理,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伊川县财政局2022年在公务结算中,结算清单无日期、无收货单位、无经办人,或无领取人签名等内容,合计2.12万元。

  2022年4月伊川县财政局无验收报告付洛阳耀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县金融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款11.61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伊川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财政保障能力不强,仍存在支付风险问题,县财政加快结转资金拨付力度,加强组织收入,经测算,2023年体制内当年无超借,下一步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逐步消化超借资金。针对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未完成问题,截止目前伊川县1-9月累计化解隐性债务46100.3万元,已完成2022年度化解任务。针对财政收入应缴未缴国库7643.5万元问题,应缴未缴国库款已完成入库。针对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县财政已将2021年12月31日以前产生的“待查资金”1929.98万元报请政府批准,并于2023年10月份按“另外的收入”缴入县国库。剩余待查资金1070.85万元财政部门将积极与各单位对接,理清资金性质,及时确认收入缴库。针对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427.4万元问题,财政部门会同各非预算单位,统筹好上级对非预算单位经费安排政策,逐步规范支付方式。针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时,各单位结合财力状况、轻重缓急、实际的需求、绩效情况等,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零基”预算。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进行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针对年初预算不细化,财政部门代编预算规模较大问题,财政部门2023年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各单位的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预算需求,预算指标直接安排至各部门、各单位,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部门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具体的支出内容、详细的支出计划、合理的绩效目标、成熟的实施方案,不具备条件之一的暂缓进入财政项目库,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就可以执行。针对绩效管理方面,县财政在2024年编制预算前严把项目库入库机制,对预算项目提前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排序优选等工作进行规范化,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编制,并定期对项目库开展清理工作工作,对不合规的项目进行清理。并在2023年11月份对伊川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培训,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培训力度,加强系统内各层级人员绩效管理培训。针对不完整不合规原始凭证入账2.12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根据相关要求对相关原始凭证进行完善,做到收支真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并加强会计业务学习,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正在整改问题2个:财政资金往来款项6436.31万元未及时清洗整理问题,暂存款2916.34万元因涉及长期债权人失联,计划报请政府批准后按另外的收入缴入国库;应收款3519.97万元系历史遗留问题,属于财政支出范围、债务人破产或灭失的,报请政府批示后,做列支处理,对于债务人清晰的下一步将组织清查,进行清偿,确保消化完毕。

  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支付维修工程款11.61万元问题,伊川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处于筹备阶段,没有统一信用代码,没有开通账号,相关支出通过财政局账户进行清算。目前,金融服务中心正在寻找第三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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