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卷烟物流中途转运站门卫及院内附属工程

2024-08-23 设备展示

  本招标项目澧县卷烟物流中途转运站门卫及院内附属工程已由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澧发改招[2014]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烟草公司常德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3 建设地点:位于护城北路东与北绕城线 规模:本工程为澧县卷烟物流中途转运站门卫及院内附属工程,门卫结构及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9.8m2,建筑物总高度约为4.5m;道路面积约为5856.7234m2;室外给排水工程包括排水管、雨水井、污水井、雨水口等;室外消防管网工程包括水表井、阀门井、法兰水表、闸阀、室外消炎栓等;院内路灯工程包括路灯及路灯管线 质量发展要求:合格

  2.8 招标范围:建筑、给排水、消防管网、路灯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公司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能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工作职责可兼任。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公司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一定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7 企业财务情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核检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17 日14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注: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1请从2018年03月27日~2018年04月0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利用互联网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获取方式:本工程将取消各种报名环节,投标人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一律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4月17日14 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线.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2投标人必须单独准备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0.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到场参加踏勘。逾期不予受理,且要求在开标时提交招标人认可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10.4根据高检会[2015]5号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在2018年03月27日~2018年04月02日下午17:00 时止(北京时间)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2015年04月至2018年03月)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并附入投标文件。逾期查询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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